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我国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这意味着,养老保险破除“双轨制”渐行渐近。
当前,我国养老保险(中国养老保险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制度有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城市居民、企业职工、农民、军人和农民工共7种。这种碎片化的管理制度在特定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长远看,以地域和人群为划分标准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并不可持续,必须调整统一。
就此次养老保险改革而言,其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充分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和前瞻性,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由于利益是多元的,不论是公务员工资调整,还是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或是事业单位改革,舆论敏感度高,利益牵涉广泛,实际操作难度都不可估量。高明的决策,在于通过精细巧妙的制度设计,让相关利益群体都能从改革中获益。此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用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消除因职业身份不同带来的社会保障差距,有利于获得普通民众支持。另一方面,改革以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作为配套,将过去不够规范的津贴和补助转变为制度化的工资收入,以此弥补公务员群体的实际损失。这种兼顾不同群体之间利益的做法,有利于形成改革合力,值得以后各领域改革借鉴。
在养老保险改革中,仅有好的制度设计还不够,必须用新常态的思维看待和解决政策执行问题,全面提升社会保障现代治理能力。
一是筹资方式从分散向统一转变。当前我国在职公务员数量约为700万,126万个各类事业单位在职人员3000多万。由于上述人员过去的工龄被视同缴费年限,其全部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将形成数万亿元资金空账,而2013年末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仅31275亿元。可以预见,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单位、个人将共同分担这个缺口,其中财政支付占主体,这就对筹资能力提出严峻挑战。根据保险精算原理,资金池越大则盈利和风险分担能力越强,从长远看惠及所有参保人。当前重点是改变地方各自为政局面,在6个省市省级统筹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核心是实现统一资金核算和支出。同时,要合理划分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的筹资与支付职责。
二是基金投资从单一向多元转变。社会保险是国家举办的公共事务,由参保人承担主要缴费责任。然而当前各类社会保险普遍存在基金贬值严重的问题,既影响了参保积极性和待遇水平,也不利于基金长远发展。建议改革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体制机制,推进基金投资市场化和多元化。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控制、绩效评价以及责任追究机制。根据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在社会保障上的事权划分,明确相应的职责和投资权限,研究设立相应的资金管理机构,行使委托人职责,制定投资决策。在基金治理机制比较完善、投资管理能力明显提高的基础上,拓宽基金的投资渠道,适度提升基金收益率,更多惠及参保人。
三是社保经办从行政向服务转变。要打破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藩篱,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网络,做好跨地区、跨制度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等工作,通过方便参保人以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加强社保经办机构建设,推进各项社保统一征收管理,提高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在此基础上,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完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加紧研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大扶持慈善事业发展力度,研究建立慈善帮扶与社会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发挥政府在社会保障体系中保基本、兜底线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