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青:我国成品油消费税上调没有过度增加百姓税负

2014-12-06 11:10阅读:95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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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经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批准,自11月29日起调整我国成品油(中国成品油市场调查研究报告)等部分产品消费税,其中,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提高0.12元/升,柴油消费税提高0.14元/升,这是自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首次调整成品油消费税。

“成品油消费税调整后,一升汽油大约0.18美元,在国际市场价格仍然偏低,只比美国高一点。”日前,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对成品油消费税调整政策进行解析时称。

“成品油的税负在调整之前是每升汽油1元,这个比重从全世界来看还是偏低的。”朱青解释说,“这次调整以后是1.12元/升,折合美元是0.18美元。从全世界来看,OECD现在有34个国家,成品油每升含有消费税约为0.67美元。法国、德国都在0.7美元、0.8美元。土耳其达到1.4美元。在这种情况下,从保护环境角度考虑,消费税改革先从成品油入手。”

“从环境角度来看,成品油消费税调整起到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作用。”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财政部税政司原司长刘克崮表示,环境资源有限,近几年环境恶化严重。油品消耗自然资源,通过税收手段可得到适当控制。

“成品油消费税调整以后,我国在国际市场中,油品流转税税负还是偏低的。”刘克崮称,以汽油为例,欧盟和韩国流转税税负占油品销售的50%左右,日本为40%左右,中国在调税之前为32%,调税之后为34%。从数据中看出,调整税收并没有过度增加百姓税负,反而对环境污染、资源浪费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朱青表示,此次调整成品油消费税税率,拉开了我国消费税改革的序幕,下一步将逐步调整消费税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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