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9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在召开的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发展中国的征信市场是中国征信体系发展的重要策略,我国鼓励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各类资本进入征信业,对大数据公司开放征信(中国征信服务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市场,并依法推进征信市场对外开放。
“中国征信体系的建设,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需要建立一个发达的征信市场,让市场化的征信机构起主导作用。”潘功胜说。
在欧、美、日等发达经济体,大部分是以社会征信机构为主。如美国共有各类征信机构200多家,欧洲有40多家,日韩有30多家。我国现有各类征信机构、评级机构150多家,年收入20多亿元。总体上看,我国征信机构规模小,服务与产品种类少,信息获取难度大,难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征信产品和服务的需求。
潘功胜表示,我国要培育、发展品牌征信机构,支持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的征信机构做大做强,培育成为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征信龙头企业;鼓励征信机构之间重组并购,形成合力的市场结构。对符合条件的征信服务机构,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和地方关于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优惠政策。
潘功胜强调,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政府部门的职责在于,营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制度和政策环境;依法行政、政府应该成为社会诚信的表率和模范;依法公开信息,强化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对于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潘功胜认为,在各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上,通过系统间的互联与共享更符合我国部门、地方和市场的分工实际,技术上更可行,更具操作性、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