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宇鹏:农民进城落户现阶段不要求放弃“三权”

2014-08-12 03:58阅读:62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8月12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何宇鹏表示,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很大一个亮点,是对农民土地(中国土地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承包经营权、宅基地权利和集体收益分配权这“三权”做了明确的保障规定,农民进入城市落户,在现阶段不要求放弃这“三权”。

据了解,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党委书记张车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何宇鹏今日做客中国政府网访谈,解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有媒体问到,户籍制度改革,现在只是推倒了城镇户籍与农村户籍之间的篱笆,但更为重要的是要割裂户籍制度后面附着的福利。真正要打破城乡二元界限,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是重要的基础。现在大家比较关心,不再有农村户籍之后,农民手中的土地承包使用权会否因此发生变化?

何宇鹏说,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很大一个亮点,是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权利和集体收益分配权这“三权”做了明确的保障规定。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包括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户口登记制度,不仅不会去剥夺农民的土地权利,反而是从制度上加强了对农民土地权利的保护。

何宇鹏指出,农民进入城市落户,在现阶段不要求放弃这“三权”。如果注意到以前的政策,农民进入设区市,是要求退出承包土地权利的。这次特地做了这样的规定,就是要让农民带着“土地”进城。使得农民不需要在城市落户和保留农村土地权利之间作出硬性的选择,而是真正做到“家中有地,进退有据”。中国城镇化没有发生大规模城镇贫民窟,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农村土地权利上保持稳定。

何宇鹏进一步分析,在现阶段农民进入城市落户不要求退出“三权”。因此,农民既可以选择在城市落户,保留农村土地的经营权、宅基地权利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利,也可以选择继续留在农村。这样给农民多一种选择,对稳定城市化非常有利。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