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中一:应鼓励房企以合理价格促销以价换量

2014-08-07 04:33阅读:60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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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8月6-9日,观点地产新媒体主办的“下行通道中的房地产--2014博鳌房地产论坛”在海南博鳌举办。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名誉副会长朱中一在8月7日上午的发言中表示,中国楼市部分数据的同比下行和一些城市进入了调整期,这是不争的事实,但并没到要房地产(中国房地产市场调查研究报告)崩盘的程度。“在市场经济中,价格有涨有跌是正常的。我们要防止的是大涨大跌,而不是正常的波动。”

在朱中一看来,市场的调整期也是改革的窗口期和政策的完善期。过去那种偏重于稳定房价的调控、在缺乏顶层设计和中长期制度情况下的应急调控、及过多采用行政性措施的调控必然要改变。今后的调控也必然要转到“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上来。

此外,朱中一认为,当前部分城市对限购政策的调整只是解决了一小部分人的购房资格问题,而没有解决更多人的购房能力问题。他建议,一些地方在促进存量房消化的过程中,除对限购等措施适度调整外,还可以通过落实首套房贷支持力度、库存较大的城市控制开发节奏与规模、鼓励房企以合理价格促销等措施提升消费者的购房能力。

2014年上半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下降,商品房和住宅的新开工面积、销售面积与销售额也出现了负增长。朱中一认为,2014年楼市一些数据的同比下行,与2013年同期基数较高有关。但这次调整,主要与不少城市的供给明显大于需求有关,还与贷款难度加大和在政策引导下购房者的预期发生了变化有关;但主要是市场本身调整的结果。这次调整,估计还会延续一段时间,而调整时间的长短,不同城市之间也会有差异性,主要取决于各地存量房的消化速度。

朱中一建议,应继续实施分类调控、落实地方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一些明显供大于求的二三线城市对于限购政策作出调整是很自然的,要把消化存量作为当前或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但限购政策的调整也不能与国家‘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的大政策相违背。”

他还指出,地方政府要认真吸取过去过分依赖房地产和土地出让收入、缺乏科学的住房发展规划盲目开发的教训。

对企业而言,则应着力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同时在产品定价上,要坚持合理定价,努力提高产品的性价比。朱中一表示,我们要认识到,房地产行业已经度过了居民住房普遍短缺、企业拿地开发就能赚钱的时代,今后将进入到居民理性消费,企业理性开发和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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