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以社会资本或以相当部分的社会资本来承担基础设施建设(中国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发展研究报告)投资,那么它所带来的效益可能是最高的,而可能带来的负面作用则是最小的。
5月22日,国家发改委通知,正式公布了首批80个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建设营运的示范项目。这是上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让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进入一些具有自然垄断性质、过去以政府资金和国企投资为主导的领域”的决定的具体落实。
公布的80个项目涵盖了铁路、公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重大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工程,油气管网及储气设施,现代煤化工和石化产业基地等方面。它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建设及营运。其目的很清楚,是为了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向社会资本开放原来由政府资金和国企投资为主导的带有自然垄断性质的领域,在现在的形势下还有另一层意义。目前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很大。而当前经济下行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来自房地产投资下行,房地产销售低迷和银行表外贷款收缩导致房地产投资资金来源下降,房地产投资大幅减速。为了对冲房地产投资下行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有必要在铁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重大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工程,油气管网及储气设施、现代煤化工和石化产业基地等方面投资来激活基建投资。而如果能以社会资本或以相当部分的社会资本来承担这部分基建投资,那么它所带来的效益可能是最高的,而可能带来的负面作用则是最小的。
对于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社会资本来说,投资带有自然垄断性质的领域,实现盈利的问题不大。因为垄断常常就是等于利润,甚至等于超额利润。
但是,现在仍然不能肯定民间资本会有多大热情投入到那些示范项目中去。毕竟民营企业对于社会舆论及政策调整的承受能力相对国企较弱。同时,民企在许多申请审核以及信贷途径上可能遇到的阻力,与国企尤其是央企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何况,首批80个项目中还有不少并不含有垄断性质的项目。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发改委发出的通知中有这么一条:“对于已开工建设和基本明确投资者的项目,应加快建设营运进程,或加快推进前期工作……”换句话说,就是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如果有民间资本投标中标的,就可以接盘已经进行的项目。
这就给了我们一个启发:既然可以出让正在进行中的国资项目,那么是否可以有计划有步骤地向民资开放那些带有垄断属性的国有企业?
这样,既可以打消有些民间资本的顾虑:认为现在向民间资本开放的项目都是垄断国企不赚钱的项目,又能够让公共财政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去,用到最有效益的地方去,能够更好地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