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最近,有国内媒体在报道,说随着中国住房市场的周期性调整,中国的房地产(中国房地产市场调查研究报告)市场将全面地爆发大规模的“断供潮”。就如2008年的美国次贷危机爆发所引发的美国金融危机及全球经济危机一样。
这些言论有点危言耸听,其分析解释也不符合中国法律规定及现实逻辑。
对于个人的住房成为“负资产”后,不同的国家其法律制度不同,个人选择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在美国,不仅有个人破产法,而且个人按揭贷款的合同也规定,如果个人以按揭贷款购买的住房成为了“负资产”,个人只要选择破产,或“断供”,只要把所持有的住房交给银行,其个人住房债务就此中止。也就是说,在美国,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债务是有限责任的。只不过,如果个人这样的债务违约发生,会给个人留下信用违约不良记录而已。
但是对于中国住房按揭贷款来说,中国既没有个人破产法,也没有对其合约给出其债务为有限责任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债务责任是无限的。也就是说,如果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大幅下跌,居民所持有的住房成为了“负资产”。如果居民选择了“断供”,这时不仅做贷款的银行可能收回该住房,而且该居民所欠下的债务还得继续还,直到其债务全部还清为止。
不仅中国居民购买住房时的首付高,而且其住房按揭贷款是无限责任,再加上中国最高法院有一个对居民自住房保护的特殊解释,因此,即使国内房价大幅下跌,不少住房也可能出现“负资产”,但出现“断供潮”概率则不会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