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震:互联网金融更需要治理而不是监管

2014-03-15 04:21阅读:92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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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互联网金融千人会”联合创始人黄震在第二届诺贝尔奖经济学家中国峰会上表示,2013年P2P行业快速崛起,但又处在三无状态: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机构,导致鱼龙混杂。互联网金融发展应该以金融消费者为中心,互联网金融更需要的是治理而不是监管。

一开场,黄震就回应了日前被叫停的虚拟信用卡一事。“创新到底为什么被叫停?”黄震认为是监管希望跟上创新的脚步,希望他们走慢一点,希望创新的产品能够做一个风险自测、评价报告、风险预案,然后备案到央行去。

在中国独特的金融体系中,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的二元体系在互联网大潮到来的时候都有一种转型,尤其是金融移动互联网O2O再造的时候都要转型。将来会是一种新的融合,互联网金融这个词可能会消失,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的边界也会消失。

黄震认为,比较引人注目的是,P2P作为互联网金融当前三种最热门的模式之一,第三方支付(中国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研究报告)、支付宝、余额宝现在已经引起了高度关注。2013年快速崛起的P2P行业,一年增长了几百个平台,但它又处在三无状态: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机构,所以相应的法律不健全导致鱼龙混杂,甚至有些人浑水摸鱼。P2P平台的案子从2013年到2014年已经发生80多个,只是没有公开报道。有的出现提现困难,有的出现跑路,有的已经立案侦查,涉案金额10多亿。相比于中国的百亿金融资产确实微不足道,但对老百姓来说可是关系到身家性命的保命钱。

据黄震分析,互联网金融面临诸多风险:合同法律风险;个人隐私风险;信息安全风险;支付结算风险;企业经营风险和刑事法律风险等。最可怕的非法集资是可以入罪,可以判死刑的。所以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黄震建议要构筑“三线”,第一,把握权利义务的界线,相关各方权利义务的界线在哪里,如何平衡。第二,划定风险管理的红线。第三,坚守不触非法集资的底线。

最后黄震提出,消费者保护应该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一个落脚点、中轴线和出发点,互联网金融创新应该始终以金融消费者为中心,重构金融监管和法律规范,建立协调监管机制。在此基础上逐渐提升它的规范化的层级和效力,形成多元共存、共同互补的新金融秩序,互联网金融更需要治理而不是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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