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华鹏:我们需冷静对待大部制改革

2014-02-20 04:49阅读:107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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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关于新一轮“大部制改革”的消息甚嚣尘上。消息称,根据生态系统的整体性而确定的“环保大部制”改革正在稳步推进,根据这一框架,环保部(中国环保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将实行独立而统一的环境监管,建立起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而按照这一思路,国土资源部、林业局、水利部、海洋局等相关部门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职能,有可能并入环保部。这被认为是继2013年3月份对多部委进行大部制改革后,时隔一年,再一次启动和推进。

然而,在热血的同时,我们仍需冷静。大部制改革,从建国之日起,就不曾间断,很多部门都经历着分分合合。以国家能源局为例,建国以来,中国能源机构的变革经历了三次电力部、三次煤炭工业部、两次石油部、两次能源委、一次燃料工业部、一次能源部、一次发改委能源局和一次国家能源局。

部委的分分合合,导致了目前能源的碎片化管理,据不完全统计,涉及能源政策和监管职能的主要机构多达15个,包括了国家能源委、发改委、水利部、工信部、商务部、科技部、财政部、建设部、农业部、交通部、环保部、安监总局、质检总局、电监会和能源局等,甚至连国家电网、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神华集团等国企也在参与部分政策性的职能。

所以说,大部制改革不能只是分分与合合,更不能只是简单的职能叠加。以此次的“大环保部改革”为例,其实早在上世纪90年代,海南省就已经开始相关的改革,撤销了省环境资源厅、省海洋厅和省土地管理局,组建了统一的海南省国土海洋环境资源厅,这一机构在2000年又演变为国土环境资源厅至今,海南就是一面镜子,很具试点意义,机构职能和职责统一了,但污染问题却并未因此而实质解决,相反生态系统的污染却备受诟病。

目前,中国的环境行政组织由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镇政府的环境行政部门组成,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接受各级政府领导,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这就导致了地方环保部门“归口”的问题,环保部与地方政府谁才是地方环保部门的“领导”?

另外,大部制改革的另一个影响就是人事编制的变化,而这也是当前环保部门的“最痛”。现在很多地方环保部门的监管效率低下,其主要体现就是环境保护部门人员编制紧张、人员素质低下、经费不足、设备落后等,这也是中国环保问题屡禁不止的最根本症结之一。

所以说,中国的环保大部制改革,不能只是横向简单的职能合并,这只能解决部委间的扯皮,而中国的环境保护问题是否得到明显改善,需要改革体制制度,需要纵向的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要让环境保护体系“垂直”起来,环保大部制改革不仅要“扩权”,更重要的是“确权”。

纵观每次大部制改革,都在立新,都在力图祛除当时部委或行业间存在的制度诟弊,但是每过一段时间,我们就会发现,新的改革也带来了新的诟弊。所以,笔者窃认为,在对现有的部委职能碎片进行合并整理的同时,我们是不是可以再多建立一个或几个思考的维度,一种逆向的维度,就是先假设按照新方案组建了新的部委或新职能,然后研究其可能带来哪些新的扯皮或者权利放大缩小等,更重要的,要看到是否真正解决了当初“期冀通过这次改革要解决的问题”和“处于最主要矛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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