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锦秋:新股发行还需考虑市场承受能力

2014-01-03 04:59阅读:92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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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有11家企业拿到了证监会发放的IPO批文,其中证监会此次批复核准陕煤发行不超过10亿股、较之前有大幅减少,这应是证监会呵护市场的考量,笔者认为这值得肯定,当然,新股发行(中国证券行业发展研究报告)或许还需考虑市场承受能力,稳步推进。

新股有关信息披露质量恐难一步到位,为此新股发行应有所控制。目前的新股发行制度仍执行核准制,正在向注册制迈进的途中,市场监管正转向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在新版招股材料中,出现了诸多新增章节及阐述,内容涉及重要股东减持意向、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股利分配政策等信息,这对保护投资者利益意义重大。

但最令市场关注的发行人财务等信息披露质量,人们却依然担忧。IPO财务打假核查只是抽查30家公司,这30家公司都一定程度存在问题,那些没有抽查到的也或许存在不少问题;也就是说,现在准备上市的企业,其信息披露质量恐怕依然没有彻底过关。

另一方面,虽然规定了对造假上市的事后追责制度,但这需要强大的监管力量做后盾,目前市场沉珂陋疾繁多,违法违规、打擦边球的不胜枚举,造假上市能否查处到位、追责到位也让人担心,由此当前的新股发行必须应有所节制。

另外,当前国人对股市信心还不强,场外资金踯躅于市场外不愿进入,增量资金有限。由此在目前市场羸弱时期,新股发行不可避免会拉低老股估值。重启新股发行,是完善股市融资功能的必要举措,但与此同时,也要防止重启对市场带来较大波动、防止过度冲击老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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