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诞生于互联网世界的虚拟货币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虚拟货币以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为手段,以数字化的形式存储在网络或有关电子设备中,并通过网络系统传输实现流通和支付功能。它没有实物形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使用范围有限。笔者认为,比特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一)缺乏国家信用支撑,难以作为本位币履行商品交换媒介职能。首先,比特币不具备作为货币(人民币市场调查研究报告)的价值基础。其次,比特币没有法偿性和强制性,流通范围有限且不稳定。再次,比特币具有很强的可替代性,很难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
(二)数量规模设定了上限,难以适应现代经济发展需要。比特币的产生过程完全基于技术而非经济学原理,其上限数量和达到上限的时间已被技术上固定,即在2140年达到2100万数量上限。正是由于数量有限,比特币难以成为与现代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交换媒介。首先,比特币有限的数量与不断扩大的社会生产和商品流通之间存在矛盾,若成为本位币,必然导致通货紧缩,抑制经济发展。货币供给应当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其次,数量的有限性使比特币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功能大打折扣,更容易成为投机对象而不是交换媒介。
(三)缺少中央调节机制,与现代信用货币体系不相适应。首先,比特币没有集中发行方,容易被过度炒作,导致价格波动过大。而价值相对稳定是一种货币充当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前提条件。其次,比特币不受货币当局控制,难以发挥经济调节手段的作用。货币供应量的变化对经济的影响十分广泛,与物价、收入、就业、经济增长等宏观经济指标密切相关。
综上所述,货币与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密不可分,不是纯粹的技术产物。现代信用货币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只要现代经济社会组织形态不发生根本性变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货币体系就将存在,比特币以及其他虚拟货币就成不了一国的本位币,从而也成不了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过是技术至上主义和绝对自由主义者的乌托邦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