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所称的“同业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是一种货币市场工具。根据《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同业存单”发行主体为“存款类金融机构”,“同业存单的投资和交易主体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中国基金行业发展研究报告)类产品”,“发行人不得认购或变相认购自己发行的同业存单”。
同业存单的发行利率、发行价格等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其中,固定利率存单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为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参考同期限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定价。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期限原则上在1年以上,包括1年、2年和3年。
同业存单的推出被看作利率市场化又进一步的标志。下一步将如何走?目前各界的共识以及官方陆续公布的口径是,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然后按照先长期再短期先大额再小额的步骤放开存款利率。具体而言,下一步将出台存款保险制度,而后适时重新启动针对居民和企业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再提高存款利率上限,最终完全取消存款利率上限,利率市场化完成。
而在同业存单推出,以及预期内的存款保险制度面世后,下一步或是大额可转让存单事隔16年后重启。我国曾在1986年至1997年短暂允许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发行,但由于当时通胀水平较高,国库券收益率高于大额存单,使得大额存单发行量受到抑制,此外没有给大额存单提供一个统一的交易市场,同时出现了伪造银行存单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大额存单出现很多问题,央行于1997年暂停了审批。
中国利率市场化从1996年开始,至今已经17年,属于时间跨度较大的国家。随着银行同业存单进入实质阶段,存款保险制度明年初面世,中国利率市场化距离全面完成短则三年长需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