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透露,民资办银行试点要坚持“纯民资发起、自愿承担风险、承诺股东接受监管、实行有限牌照、订立生前遗嘱”等原则。这是最终决定民资设立银行“命运”的银监会高层首次对外透露民资办银行试点态度。这可能意味着未来的首批民营银行可能将像当年的外资行一样,不会一开始就拿到全牌照。
笔者认为,这预示着民资设立银行不会像此前预期的那样快、进展那样顺利,与民间资本(中国风险投资行业发展研究报告)预期中的银行“模样”将会相差很远,与现在的商业银行相比在功能、经营范围、机构规模等方面都将是“缺胳膊少腿、残缺不全的”。最终,民资设立银行的初衷、作用也将被大打折扣。撼动当前银行业的垄断格局是不可能的,改变金融资源配置不公的现状也是非常微弱的。
民资资本设立银行已显露出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迹象。7月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指出,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消息一出,民资兴高采烈、磨刀霍霍,不时传来民资申请设立银行的消息。然而,监管部门的银监会和央行却没有任何权威消息和表态。这次,银监会官员竟然又提出了“实行有限牌照、订立生前遗嘱”的要求。民资设立银行限制越来越多、门槛越来越高、路子越来越窄啊!
当然,金融业包括银行业是高风险行业,监管部门主要是担忧民资设立银行的风险特别是支付风险。以笔者看,民资设立银行恰恰能够消除当前的金融风险,而不是增加金融风险。当前,大量的民资已经在社会融资金融领域横冲直闯,小贷公司、担保公司、融资性租赁公司以及大量的民间借贷、兴风作浪的各类形式的高息集资等,不但在冲击着正规金融体系,而且正在酿造社会金融风险,并且这种金融风险正在爆发。
如果放开民资设立银行后,将会把大量的民资吸引吸收到正规金融监管的体系内,这些民资设立银行必须遵循基本的监管要求,要满足基本的监管指标。把大量横冲直闯的民资通过放开民资银行设立门槛吸引到正规金融监管笼子里,将大大降低整个社会的金融风险。
无论从降低金融风险来看,还是从构建竞争充分、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金融体系来说,再从促进金融资源配置公平和效率来看,民资设立银行都不应该过于保守,这项重要改革不能像伟人邓小平批评的“像小脚女人,迈不开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