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历史性地提出对农村土地使用制度进行深刻变革,突破城乡二元结构障碍,建立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高度,“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平均衡配置”,这一重大的改革动向备受瞩目。
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未有实质性突破,已经进城的农民工处于半城市化状态。他们手中最基本、最重要、最可依赖的要素资源——土地“带不走”,因为土地不可以自由转让。他们进城后,只能先靠卖苦力,打零工来赚第一桶金。
政府一方面鼓励农民“创业创新创优”,闯出一条市场经济之路,另一方面又禁止土地这一最基本最有价值的要素自由流动。计划经济体制衰微后,城市政府首先发掘出一座金矿,他们学会了在市场上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开发用地出让给开发商直接带来出让收入和后续源源不绝的税金,工业(工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用地招商引资,成为拉动地方GDP的强大引擎。企业反手以工业用地和附着物厂房去融资,政府向自己的平台企业注入土地,再以此向银行融资。地方政府“亲商”的背后,是对农民土地使用权的廉价逼夺,埋下的是矛盾的种子。
根子还在于利益。很简单,传统的土地所有权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涨价归公”,一幅农地变性转为工业或者城市用地后,市值会成倍增加,甚至出现几何级数的增加。而农民获得的只是每月几百元的最低生活保障和一些社保类补偿。同样,在城市里,市民的一处蜗居之地被低价征收之后,在它上面拔地而起摩天楼可以盖100层,一两万元一平方就把原住民打发走,而100层的写字楼每平方可以卖到数万元,随时实现千百倍的溢价。
事实上,1978年以来的中国的改革发端于土地制度的变革。当专家们没完没了地讨论集体土却不可以转让给市场,最终无结果时,深谙土地之道的农民却从底层实践开始,把所有权与使用权分开来的土地流转早已轰轰烈烈地展开。但是,这种流动仍然受到很多的限制,因为农民不可以改变土地用途,一个农民只能将土地流转给另一个农民或者农业合作社,经济价值不大,因为土地没有变性。
8亿农民身后的土地资源价值如果得到发掘、流通、变现,乡下人的土地将和城里人的房子一样,具有金融属性,这将释放出一个巨大的内需市场,将再一次释放出核裂变般的巨大能量,对改变中国经济的种种困会注入强大的内生动力。同时,资本的力量还将在“乡下人”中造就一大批本土的优秀创业者,我们且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