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城镇化”→“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三中全会有关城镇化的新表述凸显出城镇化发展模式与思路的重大转变。未来推进城镇化的出发点中不在于“快”,而在于“好”,从整个意义上讲新型城镇化是中国实现深层改革、破解二元结构失衡与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突破口。
三中全会决议中城镇化方案的核心是促进“城乡一体化”,这意味着在发展思路立足点上,必须从“公平”和“效率”出发,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体系,“以市场化制度为本,创自由竞争之基”,激发和保障人们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通过新制度供给盘活劳动、土地、资本、技术四大供给要素,强化体制机制保障,并推动整体要素升级和统一开放大市场的形成。
未来中国城乡一体化之路必须实现三大协调互动,进而提升城镇化发展的内涵和层次:首先,要实现城市与农村(农村电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良性互动。未来城镇化战略的核心内容是建立真正的一体化市场体系,促进要素的自由流动。三中全会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其主要目的是盘活要素。
其次,要实现城镇化和产业化的良性互动。未来必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构建以现代产业功能区为依托,加快构建以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都市农业等的主导产业发展,延长城市产业链,走“产融结合”的发展之路。
最后,要形成大城市与中小城市、小城镇的良性互动。目前在我国661个城市中,50万人口以下的中小城市就有533个,占全国城市的80.6%,中小城市的人口占全国人口的59%,但是过去只注重大城市而忽视中小城市的失衡局面。三中全会新方案的主要思路是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着力推进这一失衡局面的解决。
张茉楠: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经济学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