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养老替代率是指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占退休前在岗时工资的百分比。以具体例子更能说明问题,假如一个人退休前在岗工资为6000元,退休后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为3000元,那么,替代率就是50%。养老替代率越高,退休后的养老经济保障能力越强,反之,就越弱。
我国养老金替代率由2002年的72.9%下降到2011年的50.3%。世界银行建议,要维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养老替代率需不低于70%,国际劳工组织建议养老金替代率最低标准为55%。这是经过综合世界各个国家退休老人基本生活状况和物价涨幅等经济因素而得出的,具有一定的科学性,是世界各国对照、参考的标准。
到2011年,我国职工平均养老替代率分别低于世界银行和国际劳动组织警戒线19.7、4.7个百分点。在目前物价、房价(中国房地产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直线攀升情况下,维持基本的退休生活非常勉强。随着我国老龄化加剧,老年人口急剧增加,而养老替代率低于国际警戒线,并且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将会出现虽然有养老金却养不住老的现象。这绝对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大社会问题。应该引起国家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我国养老金替代率低,突破国际警戒线是大问题,而更大的问题是养老双轨制造成的巨大不公平。养老金替代率破国际警戒线的55%主要是指企业一般职工,而企业高管、政府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养老替代率却大大高于世界银行确定的警戒线70%。提高中国内地企业职工养老替代率,保障其基本的退休生活水准;补充养老金遗留的巨大缺口;取缔养老双轨制的严重不公,彻底消除百姓养老后顾之忧,已经迫在眉睫、不能再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