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深圳、郑州等房价涨幅过快地区发布新版楼市调控政策后,北京市今天赶在三中全会前出台了针对楼市的调控政策。政府宣称将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以下简称“自住型商品住房”),年底前,将完成2万套供应,明年完成5万套供应,将占新增供应的50%左右,今后还要根据市场需求进一步加大供地规模。
自住型商品房是指在土地出让之前的限制条件中,就约定了入市的价格,开发商根据自己成本和合理利润竞争土地价格。但仔细看看这个自住型商品房(中国商品房市场调查研究报告)的概念着实是保障房的升级版而已,是计划的产物,即用计划经济的方法定量增加特殊供给。
根据“京七条”,自住型住房能够卖给保障房轮候人群,也可以是取得购房资格的人群,但是5年内不能交易,5年后上市,收益率的30%要归政府。
按照限购政策规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可以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其中,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优先购买:(一)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二)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以此来看,与此前相比,除了单身购房门槛严格到25岁外无更多要求。面对仍很庞大的需求,谁能获得这7折优惠的房子?权力寻租能避免吗?和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面临的问题一样,未来退出的流程如何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