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2011年城镇10%最高收入家庭的实际人均收入约为18.8万元,是统计收入的3.2倍。城镇最高收入与城镇最低收入各10%家庭之间的收入之比是20.9倍,更远高于官方统计显示的8.6倍。由于近年来低收入居民的收入增长显著加快,相对收入差距比2008年有所缩小,但绝对收入的差距和灰色收入总量仍在继续扩大。这意味着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继续存在重大扭曲。
这种情况导致的居民收入比重上升,并不是一个积极的现象。相反,出现这样的变化,说明国民收入总量中来源不明收入(灰色收入)继续增加,通过隐秘的途径流向少数人的腰包。其主要部分既不是劳动报酬、也不是通过正当途径取得的其他生产要素报酬,而往往是以权谋私、钱权交易以及其他类型的寻租行为的结果。这意味着收入分配格局混乱,腐败的情况非常严重,必须认真应对。
笔者分析,过去几年灰色收入膨胀的趋势,与2009-2010年实行的过于宽松的货币和信贷政策,以及大规模政府投资有关。在公权力缺乏制度约束的情况下,政府大规模介入资源配置,是导致公共资金流失、腐败泛滥的重要条件。
收入差距过大和分配不公主要是体制原因造成的。其中,公共资金管理不善、资源性和垄断性收益分配不当、要素市场缺乏规范、行政垄断扭曲分配、公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公共服务部门腐败高发等六个方面的问题最为突出。解决这些问题,除了使用一切必要的行政手段反腐外,还需要以渐进的方式,坚决推进经济、政治和社会方面的体制改革,推进法制化和民主化建设,形成社会公众对权力的监督机制,从根本上消除腐败产生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