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证监会通报博时基金马乐老鼠仓事件,尔后与博时基金同处一个大楼的招商基金,却紧接着爆出其副总杨奕涉嫌老鼠仓事件。老鼠仓隐蔽性强,从开户、资金、交易等多方面进行规避,难以发现。虽然交易所对“老鼠仓”等交易行为建立了专项核查制度,通过对交易趋同情况等进行分析,由此可以发现一些大型老鼠仓的蛛丝马迹,但其他一些小型随机的老鼠仓,仍然难以发觉。
笔者认为,要防治基金老鼠仓,可从以下方面着手。首先,利用法律武器严打老鼠仓行为,对内幕交易处罚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还要尽快出台内幕交易民事赔偿司法解释,以方便追究基金老鼠仓相关责任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其次,加强对基金从业人员教育让其放弃侥幸心理。证券交易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20年,如果有违法违规,这些证据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都是不可磨灭的铁证,而对内幕交易的行政和刑事责任追究是有一定追诉时效的。
其三,基金公司要加强内部控制。基金公司督察长作为监督检查基金公司合规运作及内部风险控制的高管,其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关注基金是否存在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
其四,强化相关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完善基金从业人员与基民及基金公司的利益联结机制,比如,让基金从业人员参股基金公司,规定基金管理费与基金业绩挂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