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必:药品安全存隐患 须改革完善药品监管体制

2013-08-23 10:19阅读:89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原创

字号

近年来,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持续加强,药品质量安全在提高,普通药品已能够自给自足。但随着医药产品全球化分工日趋细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我国创新药“不新”、仿制药水平低、专利药靠进口、“中国制药”走不出国门的问题日益突出。

目前,我国药品安全存在的隐患主要有:首先, 药品总体质量不高,除近年批准上市的药品按国际标准进行了审评,我国大部分药未经过临床验证或质量一致性评价。其次,“劣药驱逐良药”现象突出。再者,制药企业“多、小、散、乱”。最后,国外新药在我国上市滞后以及中国制药得不到国际认可。

药品安全水平取决于药品监管水平。欧美发达国家在经济快速发展阶段,都出现过严重的药害事件,但随着监管制度逐步健全,使药品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当前我国出现的药品安全风险,很大程度上源于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滞后。因此,改革完善药品监管体制迫在眉睫。

对此,笔者建议,第一,统筹推进药品和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第二,建立最严格最高效的审评制度。第三,清理现有药品批准文号,建立新的药品文号序列。第四,建立以专家为主的药品监管队伍。第五,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药品监管体系。力争经过5至8年的努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候,使中国成为世界上用药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