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同意建立由人民银行牵头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这并非是一行三会之间第一个金融监管的协调机制,然而却是第一次以文件确立制度,并且明确了由央行牵头。并且此次的建立制度细节也不同以往。比如明确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络员的设置,这在之前并没有体现过。还有要求通过季度例会或临时会议展开工作,并建立简报制度,及时汇报、通报金融监管协调信息和工作进展情况等。
央行知情人士表示,此次第三度重启联席会议并确立了制度,相比之前几次总是无疾而终,而此次可期待真能建成长效机制,主要是看人。首先央行行长周小川职位最高,第二他的资历也最老,第三周小川行长主掌央行十年,个中路数最高。此外,从金融监管高层公开演讲中也可以看出各部门对该协调机制的支持态度。
然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是否会影响到未来金融监管制度的格局,目前尚难下定论。国务院文件明确规定,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也不改变现行金融监管体制,不替代、不削弱有关部门现行职责分工。因此大多数专家认为应该将其仅仅看做一个协调机制,而非通过央行牵头而迈向统一监管的过渡安排。至少看得见的一段时间内,统一金融监管并不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