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仍建立在条块分割的体系之上,这已经不能适应房地产市场迅速发展要求。随着房产价值的升值,很多不动产持有人成为阻碍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最大阻力。分散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一方面降低房地产(中国房地产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交易的效率,另一方面也隐藏了一些不公正行为。
如果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制度,会对正在试点的房产税有何影响?业界普遍预期,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推行,意在推进全国住房信息联网,这样能避免一人在不同城市拥有多套房屋避税情况,从而为房产税的全面征收提供条件。只有明晰了哪些人拥有哪些房产,才能真正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房产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如果能够顺利实施,可能会促进房地产市场更加公平地交易,有利于中央宏观调控的实施。
虽然如此,笔者还是认为,推进房产税最大的阻力仍然是无法回避70年使用权这一法律现实。更无法回避的是,70年的土地出让金一次性征收,每年再征收房产税,是否存在重复征税问题。就土地出让金与房产税的内在逻辑来看,如果推进房产税的目的是替代土地财政,即主要是获得土地出让金的模式,显然,二者并存是不合理的重复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