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税改革的讨论中,可发现公众最关心的往往是房价过高问题。但不能把开征房产税的目的仅仅看成是打压房价。目前谈及的房产税,实际是以房产保有环节征税形成规范的经济调节杠杆,以形成多种正面效应,包括对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合理激励,以及在配套改革中改变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
据专家分析,当前中国房地产(中国房地产行业发展研究报告)业的情况已引起严重不满,房地产要健康发展,就要有相关的制度建设减少房地产业的泡沫。限购、限价只是权宜之计,长远看要通过经济手段来维持健康状态,这就需要有制度框架为依托的一种约束力量。二,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引起严重不满。收入差距迅速扩大,这需要通过一定的再分配优化调节和制约,不动产税即房地产税,应该发挥收入分配方面的优化作用。
在中国实施房地产税改革,是完成经济社会转轨与现代化的必要制度建设,将会产生4个方面的正面效应:一是增加中国直接税比重,改善税制结构,降低中低端收入者的税收痛苦程度;二是为解决中国地方税体系不成型问题,提供地方层面的支柱税种进而落实省以下分税制;三是促使已实施的房地产调控新政体现其应有的“治本”水准;四是优化收入和财产的再分配以抑制“两极分化”。可见,这一改革一举多得、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