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们普遍关心食品安全时,也不应忽视药品安全对生命健康的影响。现在流通中的药品,有相当一部分疗效不明、质量不高,其安全风险不容小视。为保证药品(中国药品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安全,国际上普遍建立了以临床试验为核心的药品审评制度。从1987年开始,我国正式实施药品审评审批制度,由国家审批新药,地方审批仿制药,结果造成批准文号混乱。目前,我国有药品批准文号18.7万个,其中16.8万个药号是2007年以前审批的,标准和生产工艺比较低,存在很多质量安全隐患。
大量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仿制药、中成药甚至假劣药品,通过地方保护、商业贿赂、虚假广告等不正当手段进入正规渠道,包括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医保报销目录。部分产品为了中标,价格降到成本之下,药品质量缺乏保障。而疗效确切、经过严格科学验证的药品,如不适应医药行业的“潜规则”,很难推广应用。出现了“劣药驱逐良药”的现象,浪费了大量的医疗支出。
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药品安全水平取决于药品监管水平。国际上对药品监管基本遵循三个原则:一是独立性原则。二是专业性原则。三是效率性原则。当前,我国已进入药品安全风险的高发期,改革完善药品监管体制迫在眉睫。通过改革,应当在中国建立最严格、最高效的药品审评制度。彻底清理现有药品批准文号,建立新的药品文号序列。建立以专家为主的药品监管队伍。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药品监管体系。通过改革,提高好药、新药上市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