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5月23日调价窗口期油价不调整

2013-05-24 11:59阅读:99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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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通知称,5月23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原油平均价格与5月9日调价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涨幅很小,涨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自5月9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先抑后扬,近日又出现回落。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汽、柴油(柴油市场调查研究报告)价格不做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据发展改革委介绍,5月23日是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机制3月底实施以来的第四个成品油调价窗口期。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国内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但当调价幅度小于每吨50元的调价时,油价不做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据有关数据统计,成品油定价新机制运行将近两个月以来,按照10个工作日一调的周期,油价已历经了三轮调整周期,4月10日第一轮因调价金额低于每吨50元而未作调整,4月25日第二轮成品油大幅降价,汽、柴油价格分别下调395和400元;5月10日第三轮小幅上涨,汽、柴油价格均上调了95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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