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取消对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对外合作合同审批工作

2013-05-22 11:16阅读:89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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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决定中指出,商务部将取消对石油(石油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天然气、煤层气对外合作合同的审批工作和境内单位或者个人从事境外商品期货交易品种的核准工作,以及“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认定工作。企业认为,此举将进一步为项目合作提供便利,提高企业对外合作的积极性,进而扩大合作规模,对油气煤企业来说颇有利好。

据了解,商务部此次“放权”的依据之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下称《条例》)。按照《条例》,商务部对中外石油公司共同开采石油资源有审批之权。《条例》的第八条规定:中方石油公司在国务院批准的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的区域内,按划分的合作区块,通过招标或者谈判,与外国企业签订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合同。该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后,方为成立。第八条同时规定:中方石油公司也可以在国务院批准的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的区域内,与外国企业签订除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合作合同。该合同必须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备案。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取消合同的审批程序对企业来说是好事,未来企业在与外企签订合作合同时就可以有更多的自主权。

同时,中国能源战略研究中心助理主任郭海涛表示,商务部此次简政放权,扩大了能源企业自主经营的权利,使企业的决策更灵活。这样企业能更好的了解国际市场和合作者的情况,原来的政府审批可能会令企业错失很多对外合作的机会。

据介绍,国内常规油气开发区块绝大多数都已经划分完毕,技术上和资金上可能都不太需要再与外资进行合作。

为此,有关专家表示,取消合同审批减少了对外合作的程序,但相关的监管并没有完全放开,尤其是在常规油气开发领域,对外合作的空间将很难有扩大的可能。在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领域,对外开放的力度可能会进一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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