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等九部门日前发布了重新修订后的《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据了解,我国粉煤灰综合利用率已超过美国等发达国家,“十二五”末我国粉煤灰(粉煤灰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年产生量将达5.7亿吨,形势十分严峻。
资料显示,我国粉煤灰综合利用率由1994年的35%提高到2011年的68%。“十一五”期间,粉煤灰综合利用率基本保持在67%左右且略有提高,超过了美国等发达国家。但近年来我国火力发电发展较快,粉煤灰产生量逐年增加,“十五”末粉煤灰年产生量达3.02亿吨,“十一五”末粉煤灰年产生量达4.8亿吨,据预测“十二五”末粉煤灰年产生量将达到5.7亿吨,综合利用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粉煤灰概念,增加了全过程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管理部门职责。首先鼓励对粉煤灰进行高附加值和大掺量利用,鼓励企业利用粉煤灰发展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及相关产品;发展技术成熟的大掺量粉煤灰新型墙体材料;利用粉煤灰作为水泥混合材并在生料中替代粘土进行配料;利用粉煤灰作商品混凝土掺合料等。
其次,用灰单位可以按照《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和程序申报资源综合利用认定。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建筑、筑路等工程中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的粉煤灰及其制品。对粉煤灰大掺量、高附加值关键共性技术的自主创新研究,相关部门将给予一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