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偏高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缩小

2010-10-25 11:37阅读:151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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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周前结束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刚刚为收入分配改革“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孰为重”的争论定调——“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新的一轮争论又起。
  
  这次争论的核心问题有两个:第一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是否偏低;第二城乡收入差距是加大了还是缩小了。

  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偏低?
  
  董辅礽经济科学发展基金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华生表示,“所谓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偏低,其实是统计口径和认识偏差的一个误导,是收入分配领域一个重大的误区。”

  正是华生的两篇收入分配报告引发了此次争论。
  
  华生在其中一份报告提出,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并非像社会公认的偏低,而是偏高的。
  
  这份报告将农户的农林牧渔收入从劳动者报酬中剔出来,这样调整的结果是,虽然中国纯粹的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有所降低,但据华生介绍,按照国际通用的统计口径(农户收入不记作劳动者报酬,而计入混合收入),由于中国农村经济的纯收入占GDP连续下降,因此中国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并未下降,反而在稳定攀升,由1992年的40.12%增加到2007年的43.79%。
  
  该研究结果刚一公布,立刻在业内引起众多质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收入分配专家表示,这个结论与事实相去甚远。他分析,华生得出结论的原因之一在于将农户收入中的农林牧渔收入剔除,这本身是不合理的。而且从其数据统计中看,混合收入并没有被计入其中。
  
  对此,华生的解释是,在国际通行的统计口径中,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确实不包括混合收入这一项。
  
  上述专家表示,“基于这些数据得出的结论可以说比原来统计口径存在的问题还要大,对于收入分配改革将是极大的干扰。”

  城乡收入差距加大还是缩小?
  
  华生另一个引起质疑的结论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并不是在扩大,而是在缩小。华生认为,城乡收入差距加大依然是个基于统计口径的认识误区。
  
  华生认为,国家统计局将外出半年以上的农民工计入城市常住人口,在城乡二元户籍制度、2亿多农民工的特殊国情下,会对分配关系产生巨大的扭曲。在将进城半年以上的农民工计入农村人口后,调整后的城乡收入差距从1978年的2.57倍开始,小幅波动和缓慢下降到2009年的2.4倍。华生告诉本报记者,预计2010年的城乡收入差距还会进一步缩小。
  
  同样有多位学者对此研究结果表示难以认同。一位长期研究收入分配差距的专家表示,将外出半年以上的农民工在收入统计中回拨到农村也是不合理的。事实上,统计局将在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农民工记作城市常住人口只是用于统计外出劳动力数量。而在进行城乡住户调查时,抽样样本已经包括家里有外出打工的住户,农民工的收入也已经计算在内。
  
  这位专家分析,大约有1/3的农民工属于举家外迁,这些人按照居住地原则,应该算作城市居民。他们跟农村的经济联系已经非常少,因此在计算城乡收入差距时不应计入农村人口。
  
  尽管质疑尖锐,但对于华生的另一个观点,多位专家表示认可。在指出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的同时,华生提出,由房地产泡沫造成的城乡居民财产差距急剧扩大是一个更加严峻的问题,并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转型的主要障碍。
  
  据华生介绍,截止到本轮城镇房地产价格大涨之前的2008年,仅城镇居民人均拥有的房产价值已经是农村人均房产价值的10倍以上。
  
  华生表示,“要解决城乡的财产差距问题,单纯地逐年增加农民的一部分收入已经远远不够,关键是要从农民唯一潜在的主要财产——土地入手,以土地制度的变革来为大部分农民的市民化提供可靠的转化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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