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从环保部等有关部门了解到,《生态补偿条例》草案起草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近日成立。这意味着生态补偿正式进入法律起草阶段。
据介绍,目前开征生态补偿费存在的问题是:缺乏中央政府协调机制,许多重要跨界流域和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无法建立,一般是上游地区反应强烈,下游尽量回避;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问题,个别地方以收费或押金制度简单替代生态补偿机制,免除了开发者治理和恢复生态环境的责任。
鉴于生态补偿牵涉面广,矛盾复杂,环保部有关负责人建议,在国务院下设生态补偿委员会,负责仲裁有关纠纷,为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意见等。生态补偿工作量比较大的省市,可参照设置相应机构。
据介绍,一旦生态补偿条例制定生效,西部资源大省有望获得更多利益补偿,国家生态区和自然保护区以及河流下游地区均有望获得相应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