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2016年国税系统使用中央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33574.54万元。2016年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15107.63万元,降低10.16%。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中央财政拨款6527068.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财政拨款7000万元,上年结转377662.92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22480.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2266.07元、住房保障支出479769.86万元、外交支出587.95万元、教育(教育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支出84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186.7万元、其他支出8528.38万元、结转下年1512.38万元。
国税系统2016年使用中央财政拨款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88650.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13497.78万元,公用经费1175152.84万元。
2016年国税系统使用中央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33574.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538.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06910.43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25126.06万元。
2016年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15107.63万元,降低10.1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2114.99万元,降低1.94%;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12992.64万元,降低34.08%,因公出国境费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