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5年,我国船舶(中国船舶市场调查研究报告)出口额为280.2亿美元,同比增长11.2%,增速远高于同期我国全商品出口增速和机电产品出口增速;船舶进口额为10.04亿美元,同比下降23.7%。
2015年,我国出口船型继续保持稳定,散货船、集装箱船和油船三大主流船型出口额合计为147亿美元,占比为52.5%。
其中,15万载重吨及以下散货船出口额为74亿美元,占比为26.4%,同比增长28.3%;6000TEU以上集装箱船出口额为32亿美元,占比为11.4%,同比增长5%。
此外,灯船、消防船、起重船等不以航行为主的船舶出口形势较好,出口额达32亿美元,占比为11.6%,同比增长24.3%;浮式或半潜式钻探、生产平台出口额为32.6亿美元,同比增长24.3%,但相对于上半年增长362%的幅度,下半年增幅一直在逐月递减。
2015年,我国共向180余个国家和地区出口船舶,向亚洲出口船舶的金额排在第一位,出口额为164.5亿美元,占比为58.7%,同比增长9.7%。
向欧洲和拉丁美洲出口船舶的金额分列第二、第三位,出口额分别为35.7亿美元、33.4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16.1%和增长11.9%。
我国船舶出口的主要出口目的地为中国香港地区、新加坡,出口额分别为67.4亿美元、55.1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6.8%和增长26.5%。
2015年,我国共有31个省(区、市)的311家企业出口船舶,出口额在10亿美元以上的省份有10个。其中,江苏省出口额为76.3亿美元,占比为27.2%,同比增长15.6%,位列第一;上海市居第二位,出口额为41亿美元,占比为14.6%,同比下降19.2%;广东省出口额为35.8亿美元,占比为12.8%,同比增长47.5%。
在2015年我国进口船舶中,灯船、消防船、起重船等不以航行为主的船舶增长迅猛,进口额为2.2亿美元,同比增长466.3%;此前长期排名第一位的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下降较快,进口额为1.6亿美元,同比下降44.3%。
亚洲是我国船舶进口的主要市场,进口额为5.5亿美元,同比下降39%。日本为我国船舶进口的第一大国,进口额为3.2亿美元,同比增长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