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信阳市实现社会消费品(消费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零售总额652.37亿元,同比增长13.0%,比上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点,高出全省0.6个百分点,居全省第五位。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实现零售额294.61亿元,同比增长9.8%。
1-11月,信阳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销售额46.16亿元,同比增长24.7%,其中:零售额10.74亿元,同比增长2.10倍。
从商品零售分类情况来看,1-11月份,信阳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实现零售额268.23亿元,同比增长18.9%。在有商品零售额统计的21类商品中,仅有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增速下降,其他均保持增长态势。
一是刚性需求类商品增长较快。1-11月,信阳市限额以上商品销售中,粮油、食品类实现零售额51.21亿元,同比增长32.1%;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销量可观,实现零售额30.45亿元,同比增长47.3%,其中仅服装类商品零售额就达到22.08亿元,同比增长63.1%;日用品类实现零售额12.70亿元,同比增长48.3%。
二是保值增值类商品由上年的热销逐步回归到正常水平。1-11月,金银珠宝类实现零售额3.48亿元,同比增长11.1%,增速比上年同期的54.8%回落了43.7个百分点。
三是家电、家具类商品销售继续好转。随着以智能家电为热点的家居家装更新换代需求不断提升,1-11月,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实现零售额16.05亿元,同比增长21.2%,比上年同期的8.6%提高了12.6个百分点;家具类实现零售额8.34亿元,同比增长24.0%,比上年同期提高了3.7个百分点。
四是文体娱乐类商品需求趋旺。文化休闲、体育健康消费需求的提升带动文体娱乐类商品和服务消费不断增长。1-11月,文化办公用品类、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22.7%和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