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55.71亿元,同比增长13.2%,比去年同期回落3.6个百分点,比全国增速快0.9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长11.3%,比去年同期回落1.8个百分点。
城乡市场协调发展。城镇市场相对旺盛,农村市场稳步提升,城镇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715.85亿元,同比增长13.2%;乡村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9.86亿元,同比增长12.9%。城乡消费品零售额增速差距同比缩小2.1个百分点。
批发和零售业有力支撑全市消费品市场。全市批发业和零售业实现零售额646.93亿元,同比增长13.7%,拉动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7个百分点。
住宿餐饮业增长相对乏力。住宿和餐饮业实现零售额108.78亿元,同比增长10.1%,较去年同期回落4.9个百分点,拉动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0个百分点。
在节假日免收小型车高速公路费等政策带动下,石油(石油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及制品类等部分大类商品消费强势增长。从限额以上商品零售分类看,石油及制品类同比增长42.4%,比去年同期提高7.5个百分点,对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贡献率达23.7%;汽车类增长21.2%,贡献率达29.2%;通讯器材类增长51.4%,贡献率为4.3%;中西药品类增长17.1%,比去年同期提高4.1个百分点,贡献率达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