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主要调查数据基层基础工作检查的部署和要求,辽宁调查总队针对此次基层基础工作检查涉及专业多、时间紧、工作量大、要求踩实五个落脚点,扎实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基层基础工作专项检查,取得了一定成效,并按规定时间将自查和复查报告上报国家统计局。
一是组织落实。省、市、县三级调查队分别成立了基层基础工作检查领导小组。成立了以总队长为组长、分管副总队长为副组长、各处处长为成员的“主要调查数据基层基础工作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同时,总队组成四个工作小组,共抽调39名业务骨干参加检查工作,市、县队也按此模式成立了领导小组。
二是任务落实。三次召开总队长办公会议,对自查、复查、总结三个阶段工作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并逐一落实。制定下发了全省基层基础工作检查方案,明确了检查范围、项目,自查和复查的时间安排,工作要求,建立了工作责任制,并要求对自查和复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纠正,做到举一反三,研究制定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整改意见。
三是重点落实。此次检查,在内容项目上,把规范化建设和数据质量作为重点。把城乡居民收入、粮食生产、CPI、PPI等项目作为重点。在复查地区上,把统计调查任务量占全省80%以上的沈阳、大连、鞍山、抚顺、丹东、锦州等地区作为重点。
四是方法落实。在严格按照国家方案规定的检查方法基础上制定工作预案,找出可能产生问题的节点,带着具体问题去复查,并分析原因,提出解决的办法。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入户复查,走访重点企业和集贸市场,随机抽查量要大于国家统计局要求的一倍。
五是措施落实。明确将这次检查作为总队中心工作,统筹安排,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流程。总队党组在动员部署、复查、总结三个阶段分别召开会议,及时跟踪,指导检查工作,并在检查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