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是国家统计局“十二五”期间确定的重点任务。今年以来,天津市统计局以规范统一、改革创新、公开透明为主线,以提高为统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目标,采取四项措施,把好“四关”,保障“四大工程”建设法制化运行。
一是依法确定统计调查对象,把好统计调查对象的认定关。严格遵循《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统一确定纳入统计填报范围的调查对象,并且加强了对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了名录库质量抽查和全面核查制度,同时把名录库工作纳入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内容,保证调查单位不重、不漏。
二是依法布置统计调查任务,把好统计调查组织实施的基础关。认真贯彻执行“一套表”制度,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范围,依法向统计调查对象布置统计调查任务。统计调查前,针对不同调查对象,通过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部署,组织开展针对调查对象的业务培训和上门服务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布置调查工作,使调查对象明确自身的法定填报义务,理解和掌握报表填报方法、指标含义,达到准确填报报表的要求。建立了统计报表及相关资料发放记录及会议签到登记制度,对未按期上报统计资料的调查对象做好催报工作,保障了统计资料的及时、完整。
三是依法开展联网直报工作,把好数据生产过程的透明关。在制定了《天津市工业统计资料联网直报工作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工业统计资料联网直报专项执法检查。认真查找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积极改进,在总结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着手制定适合于各个专业的联网直报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直报企业密码和IP地址的管理,坚决杜绝代填,规范代报、虚假直报,避免中间环节对统计数据的篡改,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联网直报。
四是规范执法检查流程,把好“一套表”平台下的依法统计程序规范关。通过绘制简明、清晰的统计业务流程图和执法检查流程图,准确直观地把统计任务布置、统计资料收集、统计调查审核汇总、统计资料管理公布及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各个工作阶段的依法统计的工作要求与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要求进行了有效融合,保障了统计工作的依法开展和统计执法检查的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