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工作建设,国家统计局郑州调查队以制度创新为引擎,不断提升法制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逐步形成了以制度促管理、以制度谋发展的统计法制工作新局面。
以点带面,制定执法联络员制度。该队各专业科室的法制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一般情况下为熟悉工作的副科长担任本科室的执法联络员,并由综合法规科定期进行培训和指导,形成了以综合法规科牵头、全员参与的法制工作建设新格局。
各司其职,制定岗位职责制度。该队将统计法规科和执法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形成制度,明确执法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和重点是做好执法前期的基础工作,综合法规科侧重与立案后的后续工作,确立了全队人员有协作、有分工的法制建设工作新思路。
夯实基础,制定文书规范制度。该队统一制定了常用统计执法文书样式,同时规定报表催报单、催领单及统计检查查询书由执法联络员在综合法规科的指导下进行起草,行政处罚告知书及决定书则由综合法规科拟定,所有的文书综合法规科进行统一编号、协调及管理存档。
规范行为,制定执法流程制度。该队全队人员在调查及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同时对调查工作流程不断进行完善,在工作中不仅做到调查及执法内容合法和调查及执法主体合法、更加注意调查及执法程序合法,做到依法调查、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