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近日,云南调查总队认真分析全省中小型工业企业经济发展趋势,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发展前景,要求云南各地国家调查机构要按照文件精神,在优质高效完成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报表工作的同时,重点掌握各地小微型工业企业发展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开展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同时加强小微型工业企业的运行监测分析工作。
一是严格小微型工业企业监测标准。进入调查监测分析的工业企业为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下,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下的为小微型工业企业;企业运作管理规范,统计基础工作较好;在本地区具有一定的行业代表性,产品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具有一定的人员规模,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性;属于地方政府扶持的重点对象;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二是加强调研,重视分析。每个季度要选择部分企业,深入走访调研,多沟通、常联系,对重点行业的发展情况要做到了如指掌。要有针对性、创新性地开展分析研究。
三是抓住重点,有的放矢。从2011年下半年起,总队每季度下发报送要点,各基层队要有重点、有实例、有思考地做好信息分析工作,杜绝报送的信息追求大而全,内容空洞,分析报告模式化。
四是加强部门合作,切实为各级政府提供调查信息支撑。要加强与各有关经济管理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根据当地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企业发展的新动向,对有关难点、重点、热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