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11年的统计法制工作,沈阳市统计局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新统计普法宣传、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完善统计法律制度、建立健全听证制度促进依法统计水平全面提升,为推进统计科学发展和四大工程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建立健全推进依法统计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切实增强政府统计人员特别是统计领导干部依法统计的意识和能力;切实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升统计法制工作水平。
二是突出重点,广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启动统计“六五”普法工作;围绕业务工作做好普法宣传;创新普法模式,把握时机开展大型普法活动;做好统计“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推荐、评比和表彰工作。
三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加大对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力度;加强对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的督导;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继续实行案件评查工作制度;加大执法工作保障力度;创新统计执法方式,转变执法理念;做好对违法单位回访工作。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提升依法统计水平。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制约机制;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升全市统计法制工作整体水平;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审查和备案工作。
五是加强听证、行政复议工作。建立健全听证制度,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工作,提高统计执法水平和行政诉讼能力;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和办案质量,实行典型案例分析通报制度,扩大行政复议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