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超额完成09年节能目标 今年1-5月GDP能耗下降2.5%

2010-07-07 03:20阅读:108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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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宣布,云南等18个省、区、市超额完成2009年节能目标。至此,云南省节能工作已连续两年被国家评价考核为“超额完成”等级。

据悉,2009年云南省单位GDP能耗下降4.6%,超过年度目标0.3%。2010年1-5月,全省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2.5%,逐步接近全年目标。

2010年,云南省确定的年度节能目标为单位GDP能耗下降3.67%。只要完成这一目标云南省即可超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对此,省委、省政府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采取果断措施,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

进一步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

全省上下按照节能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按照省政府年度重点督查的20项重点工作,2010年省政府将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两次节能减排现场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各地、各责任单位工作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和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云南省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州市,暂停项目的环评、供地、核准和审批;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企业,一律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不予批准新增用地,并实施处罚。

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云南省对淘汰落后产能采取倒排日程表,把各项工作安排往前赶,能在9月底关停拆除的落后产能,就在9月底前关停拆除;不能拆除淘汰的,坚决关停下来,年底前一定拆除。

对列入淘汰落后产能目录的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严格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实行惩罚性价格政策,提高落后产能企业和项目使用能源、资源、环境、土地的成本,迫使落后工艺装备及生产能力尽快退出市场。

对产能过剩行业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的原则,严格环评、土地、安全生产审批,防止新增落后产能。

大力推进节能技术改造

积极组织开发和推广应用节能、新能源、低碳技术和产品,大力推广水泥窑低温余热发电、矿热炉烟气余热发电、电机系统节电、硫酸低温位热能回收、黄磷尾气回收利用等技术。

2010年全省通过滚动实施100项节能示范项目,将实现新增16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推进太阳能屋顶计划和“金太阳”太阳能发电示范项目建设。积极组织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继续在全省推广使用财政补贴节能灯800万只以上。

全面推进建筑、交通、商业、农村、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在建筑领域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大力推进太阳能热利用与建筑一体化工作。继续推进农村沼气、节柴省煤灶、小水电和太阳能建设。加快淘汰老旧汽车,做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试点示范工作,加强交通运输调度,不断降低运输单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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