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1月份,北京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3%,环比上涨1.2%。从数据分析,食品价格上涨仍是拉动CPI上行的主力。由于春节,仅鲜菜价格环比拉动总指数0.34个百分点,而鲜果价格同比拉动总指数达0.66个百分点。

1月份,食品价格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约1.43个百分点。其中,鲜果价格上涨30.3%,与上月相比,涨幅扩大了5.8个百分点,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66个百分点。
鲜菜(鲜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价格上涨1.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3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0.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3个百分点。蛋价格下降2.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1个百分点。
1月份,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1%,住房租金上涨2.7%。
据测算,在1月份3.3%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上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影响2.1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影响1.2个百分点。
1月份,食品价格环比上涨2.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约0.78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上涨18.6%,与上月相比涨幅扩大了20.8个百分点,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34个百分点。
鲜果价格上涨16.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39个百分点;蛋价格上涨2.1%,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1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下降0.6%,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3个百分点。
1月份,非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5%。其中,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4.4%、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上涨0.5%;衣着价格下降1.6%、烟酒及用品价格下降1.5%、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0.6%、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下降0.1%、居住价格下降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