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加强医疗废物废水处置防"二次污染"

2020-03-18 08:52阅读:23013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黑龙江省及时启动医疗废物、废水处理,环境质量监测等应急预案,持续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集中隔离点、污水处理厂和饮用水源地的监督检查,筑牢疫情防控“最后一道防线”。

“通过对全省医疗机构进行地毯式排查,确保医疗废物、废水规范化消毒处置全覆盖。”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林奇昌说,全省19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应收尽收、应处尽处”,各集中隔离点生活垃圾等接触性废物均已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置。全省130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废水得到了有效处理,全省149个县级以上水源地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根据千讯咨询发布的《医疗行业发展趋势分析预测报告》显示,对医疗废物处置,黑龙江省实行“当天全部收集转运、全部处置”。此外,全省13个市地均设置了医疗废物备选应急处置单位。截至3月15日,全省累计处置医疗废物2820.54吨,其中疫情医疗废物606.19吨。

在医疗废水处理上,黑龙江省内污水处理厂增加了消毒药品投放量,提高了投放频次、消毒时间,确保出水消毒设备稳定运行。对149个县级以上水源地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增加了生物毒性等疫情特征指标监测。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