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以下简称“浙江省文旅厅”)发布关于全力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战胜疫情稳定发展的通知。通知旨在指导浙江文旅企业用好用足国家和浙江省出台的政策,全力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战胜疫情、稳定发展。
据悉,通知包括用好税收减免政策、用好金融支持政策、用好费用减免政策、用好社保支持政策等九个方面。在用好税收减免政策方面,据了解,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文旅企业可申请办理最长不超过3个月延期缴纳税款。因疫情防控停业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免缴当月定额税款。
对于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文化和旅游企业,可申请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受疫情影响的参保文化和旅游企业,可争取返还1-3个月不等的社会保险费,月返标准按2019年12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确定。此外,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参加线上职业培训的文化和旅游企业,可申报按照实际培训费用享受不超过95%的补贴。
根据千讯咨询发布的《旅游行业发展趋势分析预测报告》显示,浙江地方文旅部门还将组织实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工作,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暂退保工作要在2020年3月5日前完成。浙江省文旅厅将协调省级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关于尽快恢复振兴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
据悉,浙江将抢抓疫情过后广大群众更加关注健康、热爱生命的有利时机,各地将有序开放文化场馆和A级景区,适时推出以“生态浙江·健康旅游”为主题的旅游活动,开展“浙江人游浙江”优惠体验活动,提振旅游消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