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

2019-05-20 08:57阅读:147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从吉林省长春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长春市日前扩大垃圾分类试点,在更多公共机构、企业、居民小区设置分类垃圾箱,还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目前正在编制教材。

《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日前正式实施,垃圾分类试点扩大。笔者在长春市一家事业单位院内看到,蓝、黄、红、灰、绿五色分类垃圾箱整齐摆放,分别投放玻璃类、塑料类、纸类、金属类和其他类可回收垃圾。此外,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也将分类投放。

在此基础上,长春市将探索垃圾分类转运。长春市计划以街道办事处为基本网格,划定若干服务示范片区,通过招标确定每个片区的服务单位,配套大型密闭箱式回收车、小型密闭可回收物转运车和其他垃圾转运车,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转运。

根据千讯咨询发布的《城市生活垃圾分拣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显示,为提高中小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和资源节约意识,长春市城市管理局还与教育局联合制定了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规划。目前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幼儿版、小学版和中学版三类教材正在编制,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中小学教学体系。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