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21日晚公布工业用地新政,新型产业迎来政策大红包,地价标准可按同地段的办公用途地价的20%计收。
根据当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新型产业地价标准按同地段的办公用途地价的20%计收,有效降低了企业的拿地成本。且此类用地可分割转让,即可将产业用房的50%进行分割转让,用于引入从事生产、研发、设计等环节的工业企业或生产性服务企业。
该实施办法明确新型产业用地是指为适应创新型企业发展和创新人才的空间需求,用于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检测、无污染生产等环节及其配套设施的用地。并要求新型产业用地的容积率在3.0至5.0间(普通工业用地为2.0至4.0),配套设施比例达30%(普通工业用地为15%左右)。
实施办法还明确新型产业用地的选址区域:优先在存量工业用地、村级工业园、珠三角(广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广州段核心创新平台或节点、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和产业集聚区周边等区域选址;在工业产业区块内选址的,面积控制在所属区块面积的10%以内。
新型产业用地实行“区选—市核—区批”,即由各区批准控规,规划选址确定后,由广州市工信局制定项目准入和退出的机制、流程、标准等内容的实施细则,各区按照实施细则对拟引入项目进行审查,审查结论作为供地依据。
根据千讯咨询发布的《工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显示,此次广州还创新性提出建立工业用地利用绩效评估制度。要求工业用地在供地时一律签订投入产出协议,并纳入出让合同,并由广州市工信局联合发改、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大数据检测分析平台,指导各区展开产业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