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楼市的规矩要改了!深圳市规土委官微于23日晚发布《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监管办法》)。这个《监管办法》监管的 范围包括开发商销售、中介机构及人员监管各领域。并明确列出房企与租赁企业严格禁止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
在房地产价格管理方面,监管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经备案的销售价格,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房,确需调整销售价格且调整幅度超出备案价格15%的,应当在调整价格前办理备案变更。
根据千讯咨询发布的《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显示,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经纪和估价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 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结合近年来房地产调控的新形势以及发展住房 租赁市场的新要求,组织开展了《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的修订工作。
《监管办法》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损害购房人权益的行为中增加了“限制、阻挠、拒 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情形;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实施的价格违法行为中增 加“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或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 ”两种情形。
在租赁房屋管理方面,《监管办法》还明确了住房的最小出租单位。规定出租住房应以间为最小 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6㎡,且禁止将原始设计的居住空间再次分割搭建后出租,厨房 、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监管办法》还明确房屋租赁企业禁止实施的十种违法经营行为、明确房屋租赁企业禁止实施的 三种金融性行为、建立商业银行对租赁资金的监管机制。并建立租赁资金监管制度,房屋租赁企业和 其他开展规模化住房租赁业务的个人应当在商业银行开设资金监管账户,由商业银行对租金、保证金 、租赁贷款进行监管,为租赁当事人提供租赁资金安全保障。
对于占据深圳租赁市场主体的历史违建的出租问题,《监管办法》中规定,按照《深圳市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的要求,历史违建经房屋结构和消 防安全检验合格,并符合地质安全条件的,可以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