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近日发布了修订的《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山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将由去年的10亿元提高到20亿元,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工业强基、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先进制造业项目,支持比例提高为基准利率的2倍,其他项目提高为基准利率的1.5倍,并将集中力量打造一批产业转型标杆项目。
《暂行办法》提出,针对技术创新、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等研发类项目,两化融合、企业上云、软件等信息化类项目及其他轻资产项目,以及企业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不与其固定资产投资额挂钩,按照类型进行额度不等的奖励支持。加强支持对象与支持重点领域方向的对应,将支持领域由明确的8个方向进一步向外扩展延伸;将资金支持对象扩展到主营业务收入1500万元以上具备“小升规”潜力的企业,扩大覆盖面,促进规模以下存量企业通过实施技改项目实现“小升规”,进一步增加山西规模以上企业数量。
据悉,山西2017年设立了10亿元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通过专项资金引导带动,实施技术改造八大专项工程,充分发挥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杠杆效应”,取得了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