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首宗“只租不售”住宅用地成功出让

2017-11-12 02:58阅读:82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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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深圳市首宗住房全年期“只租不售”住宅用地以公开挂牌方式成功出让,从而拉开了深圳以住房租赁方式招拍挂出让居住用地的序幕。起始价为7.77亿元的A811-0323宗地经过激烈的现场竞价,最终由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竞得,成交地价为10.1亿元,竞得人才住房面积最高报出为10800平方米,合计配建人才住房面积37860平方米(其中规定配建27060平方米)。这块居住用地位于深圳龙华民治街道,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土地使用年期70年,土地面积为20042平方米,容积率为4.5;建筑面积为90180平方米,含商业、住宅和其他配套设施,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相比以前出让的居住用地,深圳此次推出的居住用地在住房用途、人才住房占比及竞价方式等多个方面都有创新变化。该住宅项目的租赁住房和商业用房须全年期(70年)自持,限整体登记,不得销售、转让。虽然项目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因企业破产清算、重组或股权转让、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况而确需转让的,租赁住房及商业用房限整体转让。转让后,自持物业性质不变。

该项目竣工验收后方可租赁,租赁须符合市、区政府关于租赁住房的相关规定,并优先租赁给在深圳市龙华区工作的人员。每次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的租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租赁住房还应当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装修,且租赁合同应当约定承租人不得转租。

根据千讯咨询发布的《土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显示,在出让方式上,这宗土地采取的是“单限双竞”的方式挂牌出让。限成交地价,该宗地挂牌起始价为7.77亿元,最高限制地价为10.1亿元,封顶溢价率30%;竞成交地价,当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原则确认成交;竞人才住房面积,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在最高限制地价和配建人才住房面积基础上,竞价转为竞无偿移交的人才住房面积,无偿移交人才住房面积多者为宗地竞得人。经过竞价,这宗地块上原本要求配建270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的30%)的人才住房,最终提高到了37860平方米。人才住房建成后产权无偿归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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