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本轮火电标杆电价上调开始逐渐落地

2017-07-13 06:07阅读:50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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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到,近日,为合理调整电价结构,释放输配电价改革红利,河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调整河南省电价结构,包括上调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2.28分/千瓦时,按国家发改委要求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下调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公布核准的2017年-2019年输配电价以及调整销售目录电价。

值得一提的是,6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至此,河南省成为首个响应国家发改委调整电价号召的省份,标志着本轮火电标杆电价上调开始逐渐落地。同时,近日,江苏省物价局发布了《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适当提高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降低销售电价。

文件指出,适当提高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自2017年7月1日起,江苏省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上调为每千瓦时0.391元(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未执行标杆电价的其它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和热电联产机组)的上网电价在现行上网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上调1.30分;山西阳城电厂一、二期上网电价同步上调。

同时,适当降低销售电价。自7月1日起,大工业用电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每千瓦时降低1.83分(具体电价标准见附件)。其中,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自4月1日起执行,电网企业要按照国家及省相关要求,在7月份收取工商业用户电费时,扣减4-6月份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工商业用电每千瓦时退0.84分)。本轮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上调有望显著提升火电度电利润,缓解煤电企业经营困局。

受上网电价下调、煤炭成本高企等因素影响,煤电行业自2016年开始下行。当前煤电行业惨淡经营的现状已经获得国家管理部门重视,正通过电价结构调整、化解煤电矛盾、使煤炭价格回归等方式,改善行业经营状况。这次提高煤电标杆上网电价可以理解为在煤炭价格高企与市场电“量高价低”的“双重挤压”下,国家对电力价格构成的一次微调。参照当前某一大型央企煤电平台的数据来看,亏损面仍然在进一步扩大。因此,进一步提高煤电上网电价是大概率事件。

根据千讯咨询发布的《防突煤电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显示,预计下半年各燃煤电厂将迎来一轮利润回归期。同时下半年燃煤电厂的业绩表现也将影响到2018年1月1日的煤电联动机制实施,经过本次费用的直接调整,未来在此基础上叠加煤电联动机制其价格波动将会更加合理,更有利于火电企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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