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一季度本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91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8%。城镇居民消费“八大项”仅衣着消费小幅下降,其余各项均有不同程度上涨,基础生活消费占比下降、增长趋缓,消费层次进一步提升。吃、穿、用、住花销增长趋缓,占比下降。
一季度人均食品烟酒支出2793元,人均衣着支出682元,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386元。三者共占消费总支出的48.8%,作为居民消费的刚性支出项,支出规模上升但比重较去年同期下降2个百分点,整体增长3.5%。一季度城镇居住消费增速同样趋缓,人均支出1589元,增长5.3%,占消费总支出的20.1%,为仅次于食品烟酒消费的第二大消费支出项。一季度人均医疗保健支出582元,增长23.2%。医疗保健支出的增长主要由医疗服务支出增加所带动,城镇居民人均医疗服务支出同比大幅增长,占医疗保健支出的比重进一步提高,人均医疗器具及药品支出则同比下降。
根据千讯咨询发布的《交通通信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显示,一季度人均交通通信支出1012元,增长14.4%,占消费总支出的12.8%,对消费支出增长的贡献率达22.4%。其中,人均交通支出685元,增长24.6%;人均通信支出327元,同比略降。尽管本市实行车辆限购措施,但随着居民购买能力的增强,购车品质逐渐提升,随着私家车拥有量的提高,围绕汽车的周边消费支出快速增长,人均交通工具使用及维修支出增长20.9%。一季度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595元,增长10.4%。其中,人均教育支出279元,增长26.0%,城镇居民在子女教育方面始终保持较高需求热度,尤其体现在子女学前及小学教育阶段,城镇居民家庭在各类学前辅导班、兴趣班方面的培训费用投入较多、增长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