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联合发布的《2016年广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6年,全省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其中,惠民生工作取得新的突破:2016年全年广东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3万元大关,达到30295.8元,比上年增长8.7%,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3%。其中,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512.2元,比上年增长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农村居民消费支出中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文化娱乐服务行业发展趋势分析预测报告)所占比重为8.5%。农村居民现住房建筑面积人均43.92平方米。农村最高20%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30204元,最低20%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5453元。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684.3元,比上年增长8.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9%。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中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所占比重为10.8%。城镇居民现住房建筑面积人均32.74平方米。城镇最高20%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74437元,最低20%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5920元。数据显示,2016年广东农村居民收入增速继续快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的2.601缩小至2.597,收入分配状况进一步改善。